受大观区政府指定接收单位安庆市城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安庆汽运公司的共同委托,安庆中恒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资产评估准则,采用成本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安庆市大观区大王庙167号安庆汽运公司土地、房产、装潢附属等资产价值(安庆印铁制罐厂)进行评估,现将评估结果公示如下:
一、估价对象
估价对象为安徽交运集团安庆汽运有限公司土地、房屋及装潢附属等资产,坐落于大观区大王庙 167 号,此次评估的土地依据委托方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庆国用(2013)第 00677 号》,证载面积为 30675.56 ㎡,用途为工业,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有证房依据委托方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宜房字第0005251、0005252、0005253 号》共计 7915.12 ㎡,无证房屋依据测绘图纸面积为574.27 ㎡。
二、估价时点
2022 年 5 月 10 日(现场勘查之日)。
三、估价方法
根据价值时点委估房地产用途、估价目的、资料状况,考虑到估价对象的利用现状,采用成本法、收益法进行评估。
四、估价结果
成本法的评估结果为:于估价时点,安徽交运集团安庆汽运有限公司土地、房屋及装潢附属等资产评估总价为17616838元。其中,土地10368339元,房屋5899382元,装潢附属部分1224017元,大型设备搬迁部分125100元。
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为:于估价时点,安徽交运集团安庆汽运有限公司土地、房屋及装潢附属等资产评估总价为7674927元。
依据规定,本资产评估结果将在交运集团范围内进行公示7天(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向det365在线登录纪委或投资发展部反映。
联系电话:0551-64299218,64293016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7日至2023年1月3日